委托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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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云南美食美境商贸有限公司餐饮部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20)云0302民初3590号民事判决; 二、解除云南美食美境商贸有限公司餐饮部与***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 三、由***退还云南美食美境商贸有限公司餐饮部已支付的报酬10000元; 四、驳回云南美食美境商贸有限公司餐饮部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660元,减半收取1330元,由上诉人云南美食美境商贸有限公司餐饮部承担1000元,由被上诉人***承担33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660元,由上诉人云南美食美境商贸有限公司餐饮部承担2000元,由被上诉人***承担66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