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 蒙阴县朱家铺页岩砖厂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蒙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0048.56元,由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84192.56元。 二、原告***的剩余损失15856元,由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其中的4756.80元。 三、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日期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03,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