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辽宁兴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执行异议之诉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2019)辽0103民初13953号民事判决; 二、不得执行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236号1-14-1,建筑面积188.44平方米房屋; 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2019)辽0103执异354号执行裁定于本判决生效时自动失效。 一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公告费8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被上诉人***、***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26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