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行政管理(商标)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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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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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标行政管理(商标) |
| 法院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0)京73行初11378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6月29日作出的商评字[2020]第177301号《关于第35209427号“A8空间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第35209427号“A8空间及图”商标重新作出驳回复审决定书。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一百元,均由浙江家家智能家居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3-25 |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