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原告***90000元婚介费。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50元,减半收取为10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至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1-15
发布日期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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