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2020)鄂2823民初1373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给付***脚手架租金费用共计833012元,并以833012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18日起按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利息损失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6816元(已减半),由***负担1040元,***负担577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861元,由***负担1855元,***负担500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12
发布日期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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