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规划)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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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枣庄市瑞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枣庄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城市规划管理(规划) |
| 法院 |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枣庄市规划局于2016年10月28日向第三人枣庄市瑞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颁发的建字第3704-201611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责令被告枣庄市规划局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枣庄市规划局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0-17 |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