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规划)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枣庄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枣庄市瑞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枣庄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城市规划管理(规划)
法院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被告枣庄市规划局于2016年10月28日向第三人枣庄市瑞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颁发的建字第3704-201611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责令被告枣庄市规划局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枣庄市规划局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0-17
发布日期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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