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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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肥东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皖0122执94号 的本次执行程序。 清偿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人清偿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3-24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