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永登兰铁水泥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法院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2013)鹿民二初字第00106号民事判决。

二、永登兰铁水泥有限公司按自动撤诉处理。

三、准许***撤回反诉。

案件受理费5786元,保全费957元,先予执行费2900元,由永登兰铁水泥有限公司承担。反诉费274元,鉴定费10600元,由***承担。

裁判日期 2020-12-28
发布日期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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