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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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归还借款利息及逾期利息1764821.08元;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支付律师费损失600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9328元,由***负担21678元,由***负担17650元。保全费5000元,由***负担2756元,由***负担2244元。***已预交受理费39328元、保全费5000元,在本判决确定的给付期限内,***直接支付给***1989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31
发布日期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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