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钢(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遵化市连运汽车运输队
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
天津中唐盛达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市华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唐山北方物流有限公司
中钢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4302元,由上诉人遵化市连运汽车运输队、***、天津市华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20
发布日期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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