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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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法院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合计共42267.39元的80%,计款33813.91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79.75元,由***负担263.75元,***、***、***负担61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2-03
发布日期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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