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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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台州市黄金家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银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临海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0)浙1082执6518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如发现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区公安分局侦查并查封本案抵押物的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可随时要求恢复或申请继续执行,且不受执行时效期限的限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2-07 |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