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岳阳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岳阳市新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限被告岳阳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为原告***、***办理位于琵琶王立交桥西北角的XXXX幢XX层XXXX号房的房屋预告登记。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岳阳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08
发布日期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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