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民力实业有限公司
巴中市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至邦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巴中市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原告***办理位于潼南区XXXX街道办事处XX·XXXXX-X-XX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

二、被告巴中市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第三人***于2009年4月19日签订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潼20XX商字第00XXX号)无效;

三、被告巴中市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第三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撤销位于潼南区XXXX街道办事处XX·XXXXX-X-XX房屋的合同备案登记。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被告巴中市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8
发布日期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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