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华炬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榆林市宝泰工贸有限公司
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追日电气有限公司
湖北追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顺风光电投资有限公司
顺风光电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靖边县顺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湖北追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886元,由原告湖北追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帐号:10×××76。

裁判日期 2019-07-31
发布日期 2020-03-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