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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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720元,由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