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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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共有权确认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被告***各占有广州市荔湾区富力路38之一号705房50%的产权份额。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2500元,由原告***负担6250元,被告***负担62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按照不服本案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