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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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风火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纠纷 |
法院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含制止侵权合理费用)20000元。 二、驳回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50元,由原告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65元,被告***负担385元。 原告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8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