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卓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浙江王马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宁兴百纳影视传播有限公司
北京大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海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海宁第七印象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5013元,由上海海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2-04
发布日期 2021-03-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