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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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相邻关系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反诉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位于成都市郫都区××路骆家滩桥东侧约30米处(沿河绿道的正北方向)所承包土地在北侧与原告(反诉被告)***所承包的土地南侧相邻上的***、***所有的梧桐树的树枝在10米处高度进行剔除; 二、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本诉费用244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承担;反诉费用525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5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