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武汉地方住宅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二、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装修款26700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330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50元、公告费560(原告均已预交),由原告***负担330元,被告***负担118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30
发布日期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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