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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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杭州启杭服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杭州启杭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50000元; 二、被告杭州启杭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逾期利息损失(按本金50000元,年利率6%,自2019年11月13日起至货款清偿之日止); 三、被告***对上述第一、二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杭州启杭服饰有限公司、***负担,被告***负连带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1-20 |
发布日期 | 2020-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