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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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福建省龄恩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法院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2020)闽0111民初1930号民事判决; 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赔偿款190164.43元; 三、驳回***一审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其他上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9770元,由***负担6658元,由***负担311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76元,由***负担331元,由***负担4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