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君地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可染(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可染(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君地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货款49,223.28元;

二、被告可染(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君地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违约金(分两部分:1.逾期付款的违约金17万元;2.以49,223.28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11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六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被告可染(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君地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律师费2万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996元,减半收取计3,498元,由原告上海君地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278元,被告可染(上海)实业有限公司负担2,22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5
发布日期 2021-03-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