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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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准许***撤回起诉; 二、撤销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20民终1109号民事判决书及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粤2071民初26239号民事判决书。 一审案件受理费22584元,减半收取11292元(***已向一审法院预交),由***负担1129元,彭建华、***、***负担1016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1720元(***已向二审法院预交),由***负担2172元,彭建华、***、***负担19548元。 |
裁判日期 | 2021-02-22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