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管理再审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阜阳市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通旺门窗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行政管理 |
| 法院 | 界首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第三人安徽通旺门窗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