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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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颍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安徽颍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2月1日信用卡欠款10499.62元,并支付自2021年2月2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利息和其他费用(利息和其他费用按《安徽农村商业银行杜鹃信用卡信用合约》的约定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31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18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