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湖南新创智绿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顺美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原告***、***损失合计43494.52元;

二、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付原告***、***损失合计79404.26元;

三、被告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赔付原告***、***伤情鉴定费2200元和车辆损失评估费5000元,合计7200元;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应支付款项限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履行给付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53元,由被告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11
发布日期 2021-04-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