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徐州金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新华联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新华联奥特莱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徐州金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由徐州金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2-01 |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