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北京中业汇智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任莉婷与被告北京中业汇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解除,解除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 二、被告北京中业汇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任莉婷返还学费18800元。 如果被告北京中业汇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5元,由被告北京中业汇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26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