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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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2020)湘0528民初17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2020)湘0528民初179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 三、变更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2020)湘0528民初17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对以上第一项所述借款本息负连带清偿责任,并在依保证责任履行债务后,有权向***追偿;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按一审判决确定不变;二审案件受理费3160元,由上诉人***负担1610元,被上诉人***负担15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16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