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2020)湘0523民初195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二、撤销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2020)湘0523民初195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三、由***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偿还借款本金105000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334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554.46元,由***负担2400元,由***负担154.4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25
发布日期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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