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中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0411执116号

金俊光、四川中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金俊光与四川中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13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195元,其中,本金10130元,保全费130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65元。本院已于2021年1月29日将该款转付给金俊光。至此,金俊光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0411民初98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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