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其他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盘龙支行 云南多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七花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营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云南多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银行账户(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七花支行账户为:2407××××785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盘龙支行账户为:5305××××0639),冻结期限为12个月(自2021年2月1日起至2022年2月1日止),只收不付。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2-01 |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