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青海嘉园房地产有限公司 青海嘉园房地产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法院 |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2019)青0221民初1174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上诉人青海嘉园房地产有限公司、青海嘉园房地产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撤回上诉; 三、准许被上诉人李某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470元,减半收取235元,由被上诉人李某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880元,减半收取940元,由上诉人青海嘉园房地产有限公司、青海嘉园房地产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发布日期 | 2020-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