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海嘉园房地产有限公司
青海嘉园房地产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法院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2019)青0221民初1174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上诉人青海嘉园房地产有限公司、青海嘉园房地产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撤回上诉;

三、准许被上诉人李某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470元,减半收取235元,由被上诉人李某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880元,减半收取940元,由上诉人青海嘉园房地产有限公司、青海嘉园房地产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9-12-24
发布日期 20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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