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
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县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
浙江明城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邵武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浙江明城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县支行(账号:1978××××2760)的存款的冻结;

二、解除对浙江明城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县支行(账号:1978××××7603)的存款的冻结;

三、解除对浙江明城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账号:1406××××6037)的存款的冻结;

四、解除对浙江明城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城中分理处(账号:1209××××6136)的存款的冻结;

五、解除对浙江明城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营业部(账号:3300××××2518-1)的存款的冻结;

六、冻结浙江明城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县支行(账号:1978××××2760)的存款64万元,冻结的期限自冻结之日起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1-28
发布日期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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