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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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甘肃深港装饰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兰州天际档案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成都巴德士涂料有限公司 甘肃鑫迪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甘肃深港装饰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甘肃鑫迪商贸有限公司给付货款334811元,同时支付的相应违约损失20087元(违约损失暂计算至起诉之日),以后的违约损失从起诉次日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甘肃鑫迪商贸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966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2240元,共计6206元,均由被告兰州天际档案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负担,并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甘肃鑫迪商贸有限公司付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