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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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宗县昊王车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广宗县昊王车业有限公司车间以东价值100万元的办公楼房屋20间,宿舍20间,彩钢瓦车间1个(约15间)及土地使用权,查封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1-03-22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