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陇西县威远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永丰旺商贸有限公司
甘肃中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陇西县威远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甘肃中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甘肃永丰旺商贸有限公司违约金35,000元及利息165,333元,共计200,333元。

二、被告陇西县威远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甘肃中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以未付款项100万元为基数,按照月息2%计算,自2019年11月19日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04元减半收取2152元,保全费1530元,由被告陇西县威远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甘肃中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1-13
发布日期 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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