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退赔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责令退赔
法院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鄂9004执808号

刘文涛、程浩、陈江涛、方帝、彭功科、陈平:

关于申请执行人刘文涛与被执行人程浩、陈江涛、方帝、彭功科、陈平责令退赔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20日作出的(2019)鄂9004刑初635号刑事判决书判决:对违法所得319277元及产生的孳息依法予以追缴,退赔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刘文涛向本院申请退赔20971.12元,为执行上述判决书中的财产刑,本院于2021年2月2日立案执行,现已退赔申请执行人刘文涛20971.12元。经审查,本案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院通知如下:

本院(2019)鄂9004刑初635号刑事判决书财产刑中对刘文涛的退赔款20971.12元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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