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支公司 贵州省勇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省印江自治县银丰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登记在被申请人贵州省勇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印江县龙津街道西园路勇创·凯旋城的部分商业用房(查封的具体房号以申请人提交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附件一”载明的568套商铺房号为准),价值以166860000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贵州省印江自治县银丰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3-10 |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