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投资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温州红枫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伙投资纠纷 |
| 法院 | 文成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浙0328民初2618号 原告:温州红枫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永楷,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王贵,浙江海昌(文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吴豪,浙江海昌(文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代理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温州红枫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4日立案。原告温州红枫置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后而仍不预交。 本案按原告温州红枫置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林绍搜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周凤英 |
| 裁判日期 | 2019-08-29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