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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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大连纳川纸制品有限公司 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83万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4,670元,申请人已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1-03-11 |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