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吉林省薪侨药业有限公司
东药集团吉林医药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申请人东药集团吉林医药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158849013776、中国银行长春洋浦大街支行)存款23万元;

二、冻结被申请人吉林省薪侨药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685924元或查封相应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07
发布日期 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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