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吉林成达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银山环保塑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吉林成达食品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大连银山环保塑业有限公司支付122049.96元及利息(自2019年1月14日起至至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案件受理费2741元,公告费600元,均由被告吉林成达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1 |
| 发布日期 | 2020-0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