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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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中铁军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桂林海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海南中铁军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桂林海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5678元,由原告桂林海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5678元[户名: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20×××16,开户行:农行桂林高新支行],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后七天内未预交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