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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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力市支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铁力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铁力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黑0781执393号 程晓艳、党丽娜、常亮: 本院执行的程晓艳申请执行党丽娜、常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金额10456.00元,其中执行费56.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力市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黑0781执393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