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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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黑龙江省穆棱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穆棱八面通支行账户为6中存款的冻结; 解除被执行人***在工商黑龙江牡丹江分行牡丹江穆棱长征路支行账户为中存款的冻结; 解除被执行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穆棱市八面通镇兴林街营业所账户为中存款的冻结; 解除被执行人***在哈尔滨松北支行账户为中存款的冻结; 解除被执行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穆棱市支行账户为中存款的冻结; 解除被执行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穆棱市八面通镇兴林街营业所账户为中存款的冻结; 解除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穆棱和平支行账户为中存款的冻结; 解除被执行人***在中国银行穆棱支行营业部账号为中存款的冻结; 解除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户为中存款的冻结; 解除被执行人***在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账户为中存款的冻结; 解除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户为中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3-30 |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