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温州奥朗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2019)豫0581民初3198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875元,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19-11-19
发布日期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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